个人房屋出租是一件非常寻常的事情,特别是在大城市里,有无数的外来务工人员需要租房生活,这也带动了租赁房屋的发展。很多房主对自己闲置的房屋进行出租,方便他人的同时,也为自己谋些生活补贴。然而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交什么税?如何交税?相信很多户主都不是非常清楚。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:
因为房主和租客之间难以发现对方,难以找寻对方的原因,很多人会选择中介平台进行相对的沟通管理。那么很多公司都会涉及从个人手中租用房屋的经营行为,并要求出租方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专用发票,在办税服务厅经常遇到前来申请代开房屋出租发票的纳税人,很多纳税人需要咨询代开票需要交哪几种税以及税种的税率是多少。
在了解个人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税之前,我们先了解以下相关的政策法规,做到有法可依。相关政策依据如下: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号《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》财税法[2019]119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皖地税函[2007]632号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财税[2008]24号《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
很多人可能对于法律方面不是非常了解,毕竟不是专业人士。那么我们就在结合案例一起看一看吧:假设小刘在市区出租个人住房取得月租金收入6000元(一次性收取),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,那么实际应缴纳税分别是:增值税=0,月租金不含税收入=6000÷(1+5%)=5714.29,小于10万元,免征增值税;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,增值税免征,这些也免征;房产=6000×4%×50%=120(元)(根据财税〔2016〕43号文第五条:免征增值税的,确定计税依据时,成交价格、租金收入、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;个人所得税=(6000-120)×(1-20%)×10%=470.4(元).
目前,国内还是存在相关疫情问题,所以在租房方面,国家也是给出了相关的优惠政策。很多人可能会问:许多纳税人前来咨询房屋出租增值税能不能享受1%的减免?答:根据财税〔2020〕13号、24号: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,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暂停预缴增值税。除湖北省外,其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由于个人出租房屋是5%的征收率,不是3%,因此不适用3%减按1%的优惠政策。
以上就是今天跟大家分享的“个人出租房屋交什么税?如何交税?”的全部内容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!